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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
为认真做好市直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,让老干部更好地安度晚年,发挥余热,市教育局专门印发通知,就做好老干部工作作出相关规定。
一是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。通知要求,要采取多种方式,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教育工作情况和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,让老干部及时了解大政方针和教育发展情况。各单位、学校召开重要会议,决定重大事项,应当邀请老干部代表参与或列席。要设立专用信箱,广泛接收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,并做到件件有答复。要在老干部服务方式个性化、管理方式精细化上下功夫,为高龄、多病、行动不便的老干部提供更多的便利。每年在教师节期间组织本单位、学校老干部进行一次免费体检。
二是不断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。要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要求,创新符合老干部党员实际情况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,丰富活动内容。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重视做好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培训工作,发挥好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。市教育局党委按一定比例返还老干部党费,专项拨付老干部党支部,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。
三是切实建立老干部学习、活动保障机制。各单位、学校要把老干部学习、活动场所配备和维护作为重点工作,为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良好条件。未设立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单位、学校,要抓紧设立;已经设立的,要加强管理,不断提高为老干部服务的水平。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文体和教学活动,满足老干部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,促进老干部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。要建立老干部学习、活动经费保障并足额落实。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各单位、学校老干部工作的指导力度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。
四是不断加大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力度。各单位、学校党委(支部)要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要建立老干部工作督查制度,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,定期考核评比。要健全单位、学校在职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,通过登门走访、电话联系等途径主动与老干部交流情况,沟通思想,听取意见和建议,增强老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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